法律分析: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批准,不得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
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