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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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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的具体规定如下:若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出现,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其他女方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下归男方抚养。

一、哺乳期内的孩子抚养权归属哪一方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孩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怀孕了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怀孕期间离婚的,则孩子出生后的抚养权一般是属于母亲的,但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权则归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判决抚养权有什么依据

判决抚养权的依据如下:

哺乳期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哺乳期后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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