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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过错方赔偿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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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后有什么民事后果

重婚后的民事后果:

(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导致婚姻无效;

(2)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3)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老公同居小三还可以报警吗

老公跟小三同居可以报警取证。有配偶者与他人长期同居,可能会构成重婚罪的,所以男方是可以向报警取证的。报警之后,保存好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可以作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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