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约赔偿金计算如下:1、公司解除合同的补偿金额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解约需要多久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一周到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同意正常离职,但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在月底才能离开公司的,正常情况下一周到一个月便可完成,而且员工要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然后,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才能完成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提前和员工解约如何赔偿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约,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解约的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如果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要交个税。该部分经济补偿金要依法计入劳动者的综合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员工退休公司怎么补偿
员工到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离职,分两种情况: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
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可被解约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可以被解约。根据《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法》第14条也有相应规定。只要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实际情况相比,出现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由,用人单位便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原有劳动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则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