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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协议书(3篇)

来源:软文情感网

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广告服务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__产品(品牌/服务)在______________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2、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3、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二、期限

  1、本协议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开始生效。

  2、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_______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三、独家代理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作为其他同类竞争公司产品的广告代理商。

  四、机密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五、服务业务详述

  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1)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2)竞争广告创意分析(每月)——对甲方相关产品类别中竞争品牌广告进行跟踪和分析,提供广告样片、样稿及分析报告。

  (3)竞争广告媒介分析(每月)——对竞争对手在电视和平面主流媒体内的广告花费(根据投放报告和估计单价计算)进行汇总,并提供竞争产品媒介策略的分析报告。

  (4)零售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零售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客户。

  (5)市场资讯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拥有的市场和消费调研资讯,对甲方业务的相关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议。

  (6)品牌策略建议书(每年)——综合对市场、消费者和品牌现状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划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不断完善,直至双方认可。

  (7)产品策略建议书(每年)——从品牌策略出发,对产品所属的具体市场进行深度分析,达到产品层面的策略建议,与客户形成共识。

  (8)广告传播策略和实施建议书(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产品策略,全面制定广告传播和推广策略,以及广告传播和推广活动的总体安排,形成具实战意义的建议。

  (9)战术性活动建议书(每年)——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销、公关推广等活动的建议,特别是整体行销方面的“新点子”,并尽可能协助甲方进行活动的实施。

  2、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1)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2)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做出推荐。

  (3)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做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4)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3、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1)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2)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3)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4)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6)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4、制作部分包括

  (1)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2)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3)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4)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1)媒介状况的分析——对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

  (2)市场优良排序分析——根据甲方提供和乙方内部资料,对“市场营销分配比”和“市场潜力分布”进行研究,排定市场排序,决定媒介资源的地域性分析。

  (3)最佳媒介量度设定——通过有效频率进行测定,并进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场所需的最优化广告到达率和总收视点水平,从而决定广告投放量的多少。

  (4)媒体总计划——确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标受众、媒体选择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标、广告战役媒介流程、预算建议和分布等。

  (5)收视成本和效益分析——对给定目标对象的收视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最具效益的投资方式。

  (6)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7)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8)媒介定位——根据甲方确认的排期进行定位,向媒体争取最大折扣,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9)媒介机会——根据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寻媒体机会,并通过评估向甲方做出推荐。

  (10)检测服务(每月)——对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测,并投放检测报告,即时发现播放和刊出的误差,并向媒体进行追缴,使甲方获得补偿。

  (11)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6、综合推广

  (1)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2)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六、收费

  方案a(长程合作)

  1、策划管理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策略、创意方面的服务,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向乙方预付两个月策划管理费,即______________元整,并从次月开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划管理费。

  2、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

  收取制作费及杂项工作实际外付成本的_______%作为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3、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_______%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_______%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4、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_______%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2、其他同上。

  七、其他业务原则

  1、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2、乙方在实际费用发生前,须将报价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3、以上收费制度应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查阅外付款项单据的权利。

  4、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5、甲方如委托乙方从事媒介购买,需在签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预付购买涉及的款项,以保证乙方有效的定位购买。

  6、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片制作),在制作单位要求预付定金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将定金付给乙方。

  7、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八、付款

  1、甲方同意倘若预期付账给乙方,按银行规定按日支付滞纳金,过期_______天后,双倍支付滞纳金。

  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报价单必须在工作进行前批核,而款项也必须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3、有关媒介预付款项,当广告播出后,乙方将原来与刊登及播出证明核对,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将会向甲方重新开出与原更换或由次月中扣除差额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项中扣除差额部分。

  九、解除和约

  1、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2、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规定进行处理,仲裁单位为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十、以上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3.2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并开通支付接口。

  3.3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7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2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4.4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4.5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4.6 分润方案

  4.7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9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1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4.11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4.13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4.1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15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6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7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4.1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19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4.2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6.3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6.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7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2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7.3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7.4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7.5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7.6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7.7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7.8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7.9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1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a)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c)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d) 破产、倒闭、停业;被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e)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8 合作周期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8.2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a)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b)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c)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d)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

  盖章(签字):_______ 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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