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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产品买卖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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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产品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产品和价格

  买方根据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 ”商标电梯17台。

  序号 电梯编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设备单价(元/台) 台数 小计(不含运输保险费)(元) 商标/制造商

  1

  2

  3

  设备费总价

  运输保险费总价

  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整

  注:

  1、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 %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买方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总价 %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 %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买方在交货期前 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 %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卖方须在买方第二次付款前 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 %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设备费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 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 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

  产品交货地点: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对买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方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 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 个月。

  4、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二)。

  2、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3、若电梯验收不合格,或无法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卖方须继续完善安装,直至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其间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 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 %。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若买方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方不收取保管费用。

  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书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图纸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本合同一式捌份,买方执伍份、卖方执叁份。

  附件一 产品规格表

  附件二 设备功能综合表

  附件三 三期电梯数据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梯产品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产品质量按照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 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附产品的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产品质量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代办托运应注明。)

  4.保险:______。(按交易情况约定谁负责投保,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______________。

  2.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__规定处理。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天内向乙 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天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梯产品买卖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

  四、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提供送货单。

  7、送货产生运费由乙方负责。

  8、无论乙方的订单货物量是大还是小,甲方应满足乙方要求。

  五、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按甲方产品标准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验收或未提出任何书面验收结果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六、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偶数月25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交易量。在双方对单后15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D、银行转账)。

  3、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的提供要求提供全额合法,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如有违约,违约金按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计算。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乙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甲方可向乙方供货的产品清单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电梯产品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期:

  第二条、质量标准: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各项要求、生产厂家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技术协议》中的各项技术参数、配置等要求执行。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卖方对所出卖的标的物提供质量保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主机质保期壹年;配件质保期三个月。如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或损坏,出卖方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采用生产厂家标准包装,且符合运输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本合同第一条备注要求及标的物装箱单及《技术协议》中的条款要求提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等。

  第六条、合理损坏标准及计算方法:仪器路途损坏由卖方承担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卖方所有。

  第、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采用合理的运输的方式将标的物及配件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第十条、验收标准、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条款内容、标的物装箱单及《技术协议》中的条款要求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技术支持:人员完全掌握其使用方法,本条款作为验收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预付合同总价款30%定金,货物到达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65%,留5%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经出卖方提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单方面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的视为违约,一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按合同总价款的2%计提违约金,赔偿给另一方作为损失补偿。或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与风险。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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